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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113-03-15
  • 資料來源:數位發展部

宜確保網站服務之易用性,提供簡明易用的操作介面與流程。

指引2.1 版面設計應清楚呈現版面基本組成要素,並協助使用者取得所需資訊,例如搜尋功能。

       政府網站服務宜確保大多數民眾無須額外的操作即可瀏覽資訊內容,依據使用者所使用的裝置,給予適當的版面配置。版面基本組成要素是政府網站版面上須呈現的元素,其配置與呈現方式會立即反應在使用便利性上,其組成包含機關名稱、語言版本選擇、通訊地址、電話、相關宣告及搜尋功能等,建議宜考量使用習慣,依重要性置放在相對應的位置,並保持整體一致性。此外,網站服務提供人性化搜尋功能,亦可提升使用便利性,讓使用者可快速查得所需資訊。合適的使用者介面(User Interface, UI)及使用者體驗(User Experience, UX)對於使用者是否容易接收網頁上的資訊,及是否容易完成服務的操作都有直接的影響。建議設計網站服務時,應考量使用者的操作習慣及需求,依重要性置放在合適的版面位置,並保持整體一致且簡明易用的風格(請參考附錄二、政府機關網站親和性設計原則)。

參考指南-1
網站版面使用的文字與格式也會影響操作介面的易用性,組成要素應具備樣貌一致性及位置一致性,以簡單扼要及清楚易懂為主,以符合使用者的習慣。重要的資訊項目(或服務功能)應放置於版面醒目之處,並依重要性擺放在相對應的位置;在不同頁面上應置於相同的位置,增加使用者熟悉與操作效率。

  • 網站服務名稱與識別標誌建議置於版面上方適當處。
  • 常用服務功能,例如網站導覽、常見問答或意見信箱等,建議置於版面上方適當處,提供網站資訊查詢或意見回饋管道,以提升網站服務可及性。
  • 網站服務如建置多種版本,例如外語版或分眾版,應設置版本切換按鈕,供使用者自行切換,建議置於版面上方適當處。
  • 重要服務功能,例如全站搜尋、雙語詞彙、便民服務或社群媒體服務等,建議置於版面適當處,以利使用者可直接快速使用該功能。
  • 機關聯絡方式(例如電話、地址)、網站政策(例如隱私權保護政策、資訊安全政策、政府網站資料開放宣告等)及特定標章(例如無障礙標章)等宣告資訊,建議置於頁尾,其中政府網站資料開放宣告可參考附錄五、政府網站資料開放宣告範例。
  • 內容用詞應使用一致的詞語來撰寫,特別是機關名稱、專門術語等,應有一致的標準。專門術語應加註說明,或以使用者習慣的語言撰寫,再將專門術語附加於後。
  • 避免使用罕見或艱澀的字詞,文章標題與重點應明確標示,文字及資訊的呈現應方便民眾使用,以利快速瀏覽與理解內容。

參考指南-2
政府網站服務通常提供大量文件與資料,故應提供搜尋服務功能,以方便使用者查詢所需的資訊。將搜尋功能套入網站介面時,須考量版面設計及使用者習慣。搜尋引擎建議優先使用市場既有工具,以節省資源。

  • 網站服務應提供人性化搜尋服務功能,方便使用者更快找到所需資訊及服務。宜設置僅對各頁面主要內容搜尋,排除介面文字、選單文字、裝飾性及陪襯性等內容,讓搜尋結果更為精準。
  • 搜尋結果應方便檢閱,搜尋結果以條列式呈現,並標示所在頁數及總頁數,方便使用者迅速確認所需資訊及服務。
  • 提供搜尋輔助功能,例如進階搜尋功能或搜尋字詞提示,進階搜尋可提供更多種搜尋篩選條件。

參考指南-3
易用性測試經常被用來作為檢驗網站設計是否良好的標準,目的是先檢視既有的網站與服務,其使用者在操作的過程上碰到什麼問題、面臨什麼阻礙。通常會設定任務請使用者執行,並在旁觀察使用者操作遇到的問題。易用性測試結果,建議可採用表格形式紀錄結果,詳細執行步驟請參閱附錄一、使用者中心設計建議之易用性測試章節。

參考指南-4
為有效傳遞資訊給母語非中文之使用者,可依網站業務性質,適時使用純文字作為主要內容,讓使用不同語言的使用者,能透過自動化翻譯服務理解網站資訊。

參考指南-5
網站資訊如最新消息、政令公告、新聞稿等,建議採用RSS或Atom規格,以支援網路爬蟲取得網站更新內容,分類提供完整訊息及媒體附件,讓使用者可運用軟體工具取得網站更新內容。

 

指引2.2 宜提供行動友善設計,確保使用行動裝置仍有一致的使用體驗,例如響應式網頁設計。

       因應行動載具普及,使用者使用行動載具瀏覽政府網站比例逐漸升高,政府網站宜考慮以響應式網頁 (Responsive Web Design, RWD)做為網站設計,除能讓使用者享有完整視覺效果外,透過RWD,政府機關只須維護單一網站版本即可提供最新資訊與線上服務,免去同時維護政府網站電腦版與行動版網站的成本與時間。

參考指南-1
 依據「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行動化服務發展作業原則」,各機關之行動化服務宜以提供主動服務為內涵,並以達成簡化服務流程、提升服務效能、創新使用體驗等為目標。各機關發展行動化服務應衡酌機關之資源,優先發展能提供多數服務對象取用之服務,且機關提供之網站服務應以響應式網頁設計提供行動裝置瀏覽的服務,並考量行動裝置之操作設計。

參考指南-2
 宜考量服務對象的常用裝置與操作環境,例如網路頻寬、螢幕解析度、瀏覽器種類、輔助科技、輸入模式等,據以提供合適的網站設計。(請參考附錄六、網頁設計參考)

  • 版面設計應考量螢幕解析度,以達到最佳可視畫面,例如網頁配色對比度、版面大小及內容呈現樣式將影響閱讀的清晰度。介面元件大小及位置將影響操作互動的效率。
  • 網站版面應簡潔,避免使用不必要的圖像及動態效果,為使行動裝置易於瀏覽,應清楚呈現重點內容,重要資訊應放置於版面明顯之處。
  • 功能按鈕應明顯易按、簡單清楚,並提供視覺反饋設計,並可隨使用者動作,顯示不同圖示,以利使用者確認其操作。
  • 版面設計應適當安排配置及留白。例如適當增加頁面與內容區塊的邊緣間距,增進可讀性並降低視覺上的複雜度。
  • 網頁上的連結及按鈕間距、大小應適中,導覽選單增加間距(或留白),方便使用者點擊。
  • 應善用摺疊式目錄,建議以資訊重點式或主題式呈現資訊內容,將多欄的資料隱藏在重點或主題的條目下,讓使用者輕鬆選取自己想看的資訊。
  • 表單應確保文字輸入框有足夠的填寫空間,或可由民眾自行調整填寫空間,使更容易輸入資訊。

 

指引2.3 宜具備在不同系統平臺上皆可完成操作,並持續精進網站服務易用性。

       規劃團隊應瞭解網站服務的服務對象及其使用習慣,例如文字用語、閱讀偏好或常用裝置等,據以提供合適的內容及設計;而網站服務的版面設計及操作步驟,亦應考慮可能的影響因素。網站服務宜提供在不同作業系統平臺(例如Linux、macOS與Windows等)或不同硬體條件下,皆可順利完成操作的能力,例如操作方式(觸控面板或滑鼠)、讀卡機及印表機等。

       使用者於建立資料時,應確保使用者儲存進度、完成遞交資料,可依個別使用者身心障礙情況延展完成時間,以符合無障礙規範。建議納入不同系統平臺及身心障礙使用者實施易用性測試。

參考指南-1
目前常見的行動裝置操作方式以多點觸控為主,可讓使用者透過數隻手指達到應用控制的目的,因此網站服務的圖片設計及版面設置應符合此使用模式。

  • 網站服務提供之各項功能,應儘量提供使用者可直接完成,避免使用者需要額外的操作。例如意見信箱服務應提供使用民眾直接於頁面填寫並送出的功能,毋須開啟電子郵件程式發送;各項申辦業務,建議優先透過網頁表單填寫送出,如有特殊需求,再輔以下載表單格式檔案編輯。
  • 應確保所提供的網站服務可於常見的行動裝置完成操作,例如避免使用外掛程式(Plug-in)或外加元件提供各項功能或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