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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113-03-15
  • 資料來源:數位發展部

確認符合資訊安全及網站服務相關規定,例如資通安全管理法、個人資料保護法、政府資訊公開法、網站無障礙規範及聯合國二○○六年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等。

       機關除了提供符合使用者需求的網站服務,亦應確保資訊安全、個人隱私、資訊公開及服務便利性;機關除定期進行風險評估及資安健檢,並採取適當防護措施、排除潛在的威脅外,涉及利用非受託者自行開發之系統或資源者,並應標示非自行開發之內容與其來源及提供授權證明,以確保使用者可以安心使用服務。若網站因階段性任務完成,且不具備時效性,應考量退役或整併,以確保資源有效利用,並減少資安風險。為了讓所有使用者皆能取得完整的政府網站服務,機關應依數位發展部訂定之網站無障礙規範及聯合國二○○六年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提供身心障礙者容易使用的網站環境,以保障其獲取資訊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