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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113-03-15

一、

因應資訊技術日新月異及簡化網站規範原則,國家發展委員會參照各國政府網站規範及國際發展趨勢,融入歐美先進設計理念,除邀請專家學者、機關代表召開座談會外,亦透過「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開放民眾參與,審慎評估各界建議與回饋,編訂「政府網站服務管理規範」,提供各政府機關作為網站服務開發與內容維護管理的參考依據。規範自111年8月27日起移撥至本部辦理,因應組織調整及完善政府網站資料開放宣告範例,爰修正相關內容。

二、

有關「政府網站服務管理規範」中,明訂政府網站服務應優先採用國際組織W3C及WHATWG提出之新版HTML標準(如HTML5),並具備跨瀏覽器相容性。政府網站服務應確保設計及開發過程,所使用之HTML語法於常見瀏覽器(例如Chrome、Firefox、Edge及Safari等)最新版本及前一個主要版本皆有支援。

三、

各機關建置網站時應導入安全傳輸通訊協定,以提升網站連線安全,相關說明請參「網站申請TLS類憑證」,如有操作問題,可電洽電子化政府基礎建設客服專線02-2192-7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