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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111-09-28
  • 資料來源:數位發展部

網站建置以開放源碼工具與系統為優先,並採用相容國際通用標準的開發建置環境。

指引3.1 宜採用國際組織WHATWG新版HTML標準(如HTML Living Standard)及新版CSS標準(如CSS 3),並具備跨瀏覽器相容性。

      網站服務開發採用HTML標準為國際主流趨勢,各國政府網站多已採用最新的HTML版本開發(例如HTML Living Standard)。CSS是用來描述HTML呈現的樣式規則語言,可提供開發人員依據個別需求,重新客製化定義HTML標籤,自行擴充呈現效果,使網頁呈現豐富的樣貌。

參考指南-1
政府網站服務包含內部及外部網站,皆必須具備開發技術相容性,包括跨瀏覽器相容性、功能擴充相容性,應採用國際通用的標準技術,確保使用者透過不同的瀏覽器皆能正常瀏覽,避免僅限單一瀏覽器。

  • 政府網站服務應符合或相容於最新HTML標準(如HTML Living Standard)。
  • 各機關開發網站服務時,應確保所使用的HTML語法及CSS語法於常見瀏覽器(例如Chrome、Edge、Firefox及Safari等)最新及前一個主要版本(Major version[3])皆有支援。
  • 使用國際組織WHATWG提供的開發者工具,檢測HTML語法,確保網站服務相容性。
  • 瀏覽、換頁、登入及送出表單等網站功能開發,應透過HTML語意充分表達。宜使用漸進式增強(Progressive enhancement)技術,豐富網站功能的互動使用體驗。

參考指南-2
CSS提供開發人員依據個別需求,可客製化重新定義網頁標籤,自行擴充呈現效果,使網頁呈現豐富的樣貌。設計開發人員應確保所使用的CSS語法可被大多數瀏覽器支援,並通過檢測。

  • 網站服務若有需要,應優先採用最新CSS標準。
  • 確保使用之CSS語法於常見瀏覽器的最新版本及前一個主要版本皆有支援。
  • 使用W3C提供的開發者工具,檢測CSS語法,確保網站服務相容性。
     


指引3.2 網站設計開發如需使用JavaScript或相關程式語言,應相容於ECMAScript標準。

       目前JavaScript標準由歐洲標準組織ECMA制定,建議參照ECMA網站資訊,選用常見瀏覽器皆有支援的JavaScript語法為佳。亦建議制定開發團隊的程式撰寫規則,以降低程式開發及後續維護的複雜度。

參考指南-1
政府網站服務必須具備開發技術相容性,包括跨瀏覽器相容性、功能擴充相容性,應採用國際通用的標準技術。

  • 網站服務若有需要,應採用相容於新版ECMAScript規範之JavaScript標準。
  • 確保使用之JavaScript語法於常見瀏覽器的最新版本及前一個主要版本皆有支援。
  • 建議開發團隊制定程式撰寫規則,以降低開發及後續維護的複雜度。
  • 若採用第三方套件、開發框架及函式庫,應盤點內容、來源及授權,開發團隊並應對其充分熟悉掌握,確保在親和力、隱私性及安全性等網頁設計原則可持續符合需求。

 

指引3.3 政府網站建置宜採用開放源碼工具與系統,以永續支援服務管理與精進。

       為提高網站建置效率及持續精進服務,開發建置時宜優先評估採用穩定性高、技術成熟或業界常用,且符合需求的開放源碼工具與系統,以永續支援服務管理與精進。

參考指南-1
機關宜依據網站服務的任務目標、服務對象需求、服務特性等,評估部分功能或全網站服務採用開放源碼(Open Source)工具與系統之可行性。

  • 盤點網站服務擁有智慧財產權的開放源碼。
  • 確認開放源碼授權協議(Open Source License)類型。
  • 若有不具備開放條件的網站服務程式源碼,應說明原因。
  • 若採用第三方開發的客製軟體,應保留可以免費發布和重複使用的權利。 

 


[3] Semantic Versioning 2.0.0 - https://semver.org/spec/v2.0.0.html